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单位:元)
收费依据
备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内资) 5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414号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外资) 100 同上  
开业设立注册登记
企业法人(含外商投资企业) 注册资金(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以下(含一千万元),按0.8‰收取;一千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一个亿(不含一个亿),超过部分不再收取登记费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41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1999]1707号

 
分支机构、营业登记(含外商投资企业) 300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414号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600 同上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延期 300 同上  
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登记(含外商投资企业)变法定代表人、地址、经营地址及股东 100 同上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登记(含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 增加部分按开业登记注册资本比例收取 同上  
年度检验
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登记年度检验 50 同上  
注销登记
补(换)营业执照正本 50 同上  
补(换)营业执照副本(个) 10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