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计制作企业广告经营资格登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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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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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条件:
指从事影视、广播、霓虹灯、路牌、印刷品、礼品、灯箱、布展等广告设计和制作的企业(兼营广告设计制作的企业比照执行) 二、提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申请单位盖章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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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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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商标广告处领取《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按照第二项“提交文件”要求提交各项文件; 2、商标广告处经办人员受理、初审,分管副处长审核签署意见,处长审批; 3、批准后申请者凭一份加盖“广告管理专用章”的《广告经营资格申请登记表》在注册分局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凭新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到商标广告处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具体要求: 1、申请表须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