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工商局维护消费者权益,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54日,盘县工商局洒基办事处接到熊某、李某等4位湖南民工的投诉,称他们与红果某公司物流部签订合同,订购东风霸龙507大型货车4辆,每辆车交付购车款4.5万元(共计交款18万元),物流部经理史某承诺10日内便可提车,提车后再付清购车余款,可事隔1个多月仍不见车影,在此期间他们多次到物流部催问,其经理不仅没有给予合理解释,还进行语言威胁。湖南民工于是到洒基办事处进行投诉,请求帮助解决此事。

接投诉后,洒基办事处高度重视,所长亲自带队迅速对此事展开了调查,经执法人员由洒基到红果近10天的反复追踪调查,4名湖南民工的投诉属实。514日,洒基办事处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洒基办事处执法人员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法律法规,物流部经理史某同意退还投诉人购车款人民币18万元。由于当时物流部资金不足,当日,在洒基办事处执法人员的主持下,史某在洒基办事处办公室当场退还购车款人民币12万元,并经投诉人全体同意,余款6万元于520日退还。领到退款后,4位湖南民工非常高兴和感动,因为这18万元是他们20多年来积攒下的辛苦钱。1小时后,他们各自带齐家属成员,放着鞭炮给洒基办事处送来了“执政为公,心系百姓;权为民用,廉洁热情”的锦旗,以表达他们对洒基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随后,他们还给盘县工商局寄来了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信中对工商干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洒基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充满了深深的感激之情!519日,盘县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盘县工商局洒基办事处予以集体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的洒基办事处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更好地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力打造“服务工商”、“和谐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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