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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爆炸伤人,工商调解纠纷
5月1日,消费者林某与冯某两人在盘县城关镇九街林宇经营部购买了一提山城啤酒,在盘县城关镇某餐馆与朋友就餐饮用时,一瓶啤酒突然发生爆炸,将在场就餐的赖女士右眼鼻梁处炸出一道3厘米的伤口,经医生初步诊断为面部局部炸伤,伤口处缝了3针。2008年5月2日,当事人赖女士到盘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进行投诉,城北工商所接投诉后立即组织人员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调查了解,经初步认定该次事故属啤酒自然爆炸,该品牌啤酒的经销商及生产厂家应负有重要责任。经城北工商所与山城啤酒厂家联系,山城啤酒厂家已派人来与当事人进行协商,经初步调解,目前暂由经销商先预支2000元医疗费用进行治疗,待此次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再作进一步处理,受害当事人对目前调解结果表示接受。目前,此啤酒事故仍需进一步调查,对相关的责任作进一步的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