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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工商局查处两石油支公司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日前,盘县工商局对两石油公司擅自改变登记事项又不按责令改正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行为进行查处。
3月15日,盘县工商局保田工商所市场巡查发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西南普安石油支公司设立的新民长征桥加油站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六盘水盘县石油支公司设立的新民加油站,实际负责人与登记的负责人不相符,报请县工商局当即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月10日,盘县工商局保田工商所在市场巡查时,上述两个加油站仍然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报请县局立案对上述两个加油站进行了调查。经查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西南普安石油支公司设立的新民长征桥加油站现在的实际负责人是杨某,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仍然是陈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六盘水盘县石油支公司设立的新民加油站现在的实际负责人是张某,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仍然是彭某。2007年3月15日,盘县工商局曾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但两个加油站至今未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盘县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视情节分别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黔西南普安石油支公司作出罚款6500元和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六盘水盘县石油支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